[潍坊汽车在线]万众期待中,汽车三包新规开始征求意见了。虽然这次胎动与上次其成为焦点隔的时间有点长,但毕竟说明它还活着,比胎死腹中无果而终要好得多。也许是因为这个时间太长了,对于新规,很多读者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惊喜,而是抱着观其言察其行的态度,看来“拖”字诀在很大程度上确是伤害到了公民的热情。
汽车三包曙光乍现
汽车“三包”政策不仅是广大汽车消费者的呼吁和期盼,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。
此前,由于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,一些消费者被逼导演出的“驴拉车”“牛拉车”和“愤而砸车”的闹剧,无疑是给了汽车生产厂商、销售商家和主管部门一记响亮的耳光。而今,“三包”政策的出台,对于广大汽车消费者绝对是一个利好消息,“购买时欣喜、维修时悲催”的场景有望得到进一步优化和逐步减少。消费者的权益能够得到维护,必将提升其幸福指数和自身尊严,也势必会提高汽车销售市场的活跃度和繁荣度。
汽车安全应该“零容忍”
汽车这个由钢铁、橡胶、玻璃组成的庞然大物,高速行驶在马路上的时候,可谓是个高危物件,任何细小的环节都可能酿成车毁人亡的悲惨后果,即使一颗螺丝钉不合格,也有巨大的安全隐患在里面。
近年来汽车数量急速上升,相关部门更需要保障汽车的安全性能,但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10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的投诉情况显示,汽车行业投诉量同比上升51.1%,创历史新高,是所有投诉商品和服务行业中同比上升幅度最大的。上升的汽车基数和下降的品质,其中的安全隐患一旦爆发,该有多少悲惨的事故发生,又会给社会带来多少伤害?所以,对涉及汽车安全的故障和瑕疵问题应该来个“零容忍”,国家质检总局要大力度严肃汽车“三包”,促使汽车企业不折不扣执行汽车“三包”规定。
立法难 护法更难
中国汽车产业的发展并不是“两条腿走路”,而是“一个腿长一个腿短”,即汽车消费量不断上涨但售后服务、“三包”措施却非常滞后,频频爆出的汽车质量丑闻让很多车主“伤不起”。没有汽车“三包”这把“尚方宝剑”,车主在车企面前就低人一等,只能忍气吞声自认倒霉。
“汽车三包”在6年前就曾被提上议事日程,但后来无果而终。立法难是一个不争的事实,法律颁布后能否得以贯彻实施也是一件难事。因此,“汽车三包”出台后,各级司法机关及相关行政机构对汽车厂商遵守“汽车三包”的情况要时时给予监督,督促有关企业要依法办事,从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进而推动我国汽车产业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。
“紧箍咒”要有双向效应
家用汽车“三包”政策无疑是紧箍咒,把汽车制造商、销售商、修理商牢牢地给束缚住了。但是,一些消费者把“三包”政策只看成是商家的义务,消费者是受益者,是“紧箍咒咒语”的单方拥有者。这其实是一种误解,对商家有失公允。
无论什么样的政策,供需双方都要遵守游戏规则,双方的责权都要明确,才能确保供需平衡。汽车“三包”政策,在规定生产商、销售商、修理商责权的同时,也应该明确一般消费者的权限和义务,绝对不允许用人为因素来制约商家,甚至出现无理取闹故意难为商家的现象。因此,这项政策的出台要充分考虑供需双方的权益,要全面平衡供需关系,不偏袒任何一方,这样才能让汽车销售市场健康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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